检验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检验规则和程序,实施现场登船检验,对船体、机器、设备等状况进行全面检验检查,保证渔船船体完好适航,对不具备适航性能的渔船坚决不放行,并责令限期整改;认真核查渔船主机功率,确保渔船机挂安装到位,能够正常使用;严把渔船设备检查关,要求渔船必须完整配备消防、救生、信号、锚泊设备,设备设施不齐的要求就地配齐;严查船员持证情况,对船员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无效的渔船坚决不放行,决不允许渔船“带病”出海作业。
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渔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自觉配合渔船检验,船检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