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从6月1日起,山东省海域开始伏季休渔。根据伏休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钓具外,禁止其他渔具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6月1日12时前所有休渔渔船必须进港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
根据农业部有关精神,我省刺网渔船今年将全部休渔,全省休渔渔船数量将增加50%以上,2.3万艘海洋捕捞渔船中有2.2万多艘将休渔。
为加强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了《2011年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首次成立了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委员会。
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山东省禁渔区线内的黄海海域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我省禁渔区线内海蜇的开捕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的资源状况另行制定。
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