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的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上,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烟台支队承担的船舶标准《船用柴油机起动用压缩空气马达》通过了专家组审定。专家组认为该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了我国船用柴油机起动用压缩空气马达设计、生产、使用和检验的实际经验,达到了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
该标准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是船用柴油机起动用压缩空气马达设计、制造和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该标准的制定与贯彻实施对保证船用柴油机起动用压缩空气马达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制造技术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