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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不能”浙江有高招 宁波这一制度将在全省推广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29日讯(记者 余丽燕)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怎么办?长久以来,执行不能案件...…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29日讯(记者 余丽燕)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怎么办?长久以来,执行不能案件,尤其是刑事附民事诉讼执行不能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解之题。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记者从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全国首创“司法援助保险”制度自去年12月在宁波落地以来,已经有8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通过该机制得到援助。

图为申请执行人领到司法援助保险金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据了解,司法援助保险制度一般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申请执行后,法院穷尽执行手段,发现对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申请执行人对于未执行到位的人身损害赔偿,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司法援助保险的投保人是法院,资金来自于政府财政,受益人为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浙江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方嘏风告诉记者,司法援助系普惠制托底型经济补偿,只要属于司法援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按合同约定得相应的理赔款。而对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还可以在理赔的基础上再给予司法救助。

据统计,2016年3月以来,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35万件,办结11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95亿元。其中2017年收案62万件,结案58.9万件,执结标的1133.4亿元,同比2015年分别上升57%、56%和130%。虽然目前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也面临不少问题,例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比例较大,这类案件约占执行案件总数的三成。

“这也是我们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一个大胆的创新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救助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方嘏风表示,通过“司法援助保险”制度,可以让救助资金得到更高的利用率。以宁波为例,投保三百多万,最高理赔金额可以达到一千五百多万,可以让更多的申请执行人受益。

“目前宁波实行的‘司法援助保险’制度只针对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我们希望将来可以扩大到交通肇事人身损害的案件。”方嘏风告诉记者,今年年底之前“司法援助保险”制度将在全省的中级人民法院推行,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推行,到明年年底将完成全省覆盖,有助于解决不属于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法律风险的部分执行不能案件。

编辑:季元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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