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于近日印发了《2018年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试点方案》。
2018年确定24所技工院校开展教师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改革试点。
《方案》在建立评聘机构、规范评聘程序等方面都做了规定,具体内容快随小布来看~
建立评聘机构 评聘机构一般应包括学科评议组和校评聘委员会。 学科评议组由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推荐对象的学术水平、能力进行专业评议,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结果作为评聘委员会的重要参考。 评聘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17人,结合岗位聘任条件、工作业绩和学科评议组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规范评聘程序 自主评聘工作一般按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竞聘、学科评议组评议、评聘委员会表决、公示拟评聘人选、评聘结果报备、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 提前公开实施方案、评聘程序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时做好参加评聘教师的材料公示和拟聘人选公示,接受校内教职工的监督。 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相结合 《方案》规定,试点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 在落实专技岗位逐级晋升的原则基础上,研究制定优秀教师未满下一级岗位或越岗位等级竞聘的条件和规则,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此外,《方案》还详细规定了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编辑:黄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