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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试行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财政补贴保费补贴比例达50%

9月3日,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水产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试行财政补贴的通知》(津财农〔...…

9月3日,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水产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试行财政补贴的通知》(津财农〔2012〕42号,简称《通知》),将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纳入天津市财政补贴范围。

天津市试行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财政补贴保费补贴比例达50%

《通知》明确,自2012年9月1日起,对天津市海洋渔业互助保险试行财政补贴。补贴险种为渔船综合险(含渔船全损险)和渔民人身平安险(雇主责任险),保费补贴的比例均为50%。财政补贴资金由天津市财政和滨海新区财政各承担50%,天津市水产局负责保费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

《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天津市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举将切实提高当地海洋渔业渔民的风险保障水平,对天津市渔业互保事业的发展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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